今日,福耀玻璃(600660.SH)發布公告稱,11月2日,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GS Capital Partners Auto Glass Holdings(記者注:高盛旗下的高盛汽車玻璃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案未獲通過。
昨日,一位接近福耀玻璃董事會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此事令福耀玻璃方面頗覺遺憾,因為福耀集團與高盛汽車玻璃公司已經簽訂合同,一向視信譽為生命的福耀集團很希望此次增發能獲批,并曾為此再三向中國證監會請求,但同時,對于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福耀集團亦表示尊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
但華泰證券的分析師劉輝日前表示,向高盛定向增發將顯著降低福耀的負債率和財務費用。
此前的8月23日,福耀玻璃發布公告稱,公司向高盛汽車玻璃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案,已獲得
在10月中旬接受第一財經頻道《中國經營者》欄目采訪時,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曾透露,2005年的增發方案被否決以后,高盛主動派人到福耀集團以及大眾、奔馳、福特、通用等福耀的重點客戶處深入調研,雙方談判后暫訂三年合同,若合作愉快,或成長期伙伴。
此后,高盛就開始介入福耀集團有關事務,幫助福耀策劃收購和兼并等事宜。
高盛購買福耀玻璃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在2006年上半年,當時協議價格僅為每股8元,截至上周五(2日),福耀玻璃股價已達30.69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美的向高盛的定向增發方案亦被中國證監會否定。其時,美的擬非公開發行7559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9.48元,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10.71%,募集資金7.17億元。截至證監會發審委審議之前,美的電器股價已高達3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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