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有按照規定在網站上標注備案編號或設置鏈接,63家政府類網站被網民告上了信產部。本月初,一位南京網民在自己的博客里撰文,向信產部舉報部分政府網站的頁面不合乎規范。一周以來,這封舉報信已被數百家論壇轉帖,成為網民議論的熱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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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為了一串小號碼,是否值得網民如此大動干戈?上周末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1、被舉報網站涉嫌違規
舉報人周晶波在南京某大學從事電子商務教學工作。他舉報的63家網站,大到教育部、衛生部等部級單位的官方網站,小到縣市一級地方政府或辦事機構的網站。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292號)和去年5月頒布執行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產部令第33號),任何具有獨立域名的非經營性網站都必須辦理備案手續,將備案電子驗證標志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如信產部網站首頁下方標注的“京ICP備04000001號”),并鏈接至信產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
記者在周末點擊周晶波舉報的這63家網站鏈接,除8個網站已按規定標注備案編號外,其他網站或者沒有對備案編號設置鏈接,或者根本就沒有注明備案編號。“如果繼續調查這個事情,相信還會有更多的網站存在同樣問題。”周晶波說,“這些網站的違規行為很明確,任何網民都可以通過信產部的備案管理系統網站做驗證。”
2、負責人“沒聽說”備案編號
為何有些網站會沒有備案編號?記者在信產部相關網站上進行檢索時發現,周晶波所舉報的這些網站,實際上幾乎都曾經做過備案工作。但網站為什么不按照規定將編號和鏈接予以公示呢?“我確實沒有聽說過這回事。”一位省政府的網站管理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對于相關文件的具體規定并不了解,但會立即委派工作人員解決此事。而一家部級單位的負責人則表示:“只不過沒有將編碼設置鏈接,網民就要舉報我們,似乎有點兒小題大做。”
另一些政府網站把制作和維護工作轉交給專業的IT公司來負責,有幾家公司的技術人員表示,他們承擔運營的這些網站原本有備案編號,“可能是由于技術疏忽,不知道什么時候給刪除了。”
3、信產部是否處罰未定論
信產部相關人士表示,被舉報政府網站的做法確實不合乎規范,但對于如何處理和督促其解決,這位人士并沒有予以明確表態。按照相關管理辦法,這些網站除要責令其改正外,還應“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清華源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專家認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對政府網站的管理具有約束力,因此政府機構應當履行其規定。另外,盡管這些網站的做法并無大礙,但無論是出臺相關文件的主管部門,還是政府機構本身,都應依法辦事,這牽涉到法規文件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更攸關法律的尊嚴。
舉報人周晶波:
我不是給政府部門添堵
持有南京理工大學MBA文憑,對電子商務的話題興趣頗濃,在IT評論博客圈中小有名氣,周晶波的言談中透出一絲書生氣。他問到我是否會在文中寫出他的名字,我把選擇權交給了他。他想了一下,肯定地答復說,“要寫,因為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北京日報:網站有沒有標注備案編號,好像不是件大事情,是否值得這樣公開舉報?
周晶波:這件事情看起來后果不是非常嚴重,但是涉及到維護法律尊嚴的態度問題。互聯網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慢慢解決,但端正態度問題不能分快慢,應該立刻糾正。
北京日報:這種做法會不會讓主管部門有些尷尬?
周晶波:我認為這對作為主管部門的信產部來說其實是件好事情。很多人可能認為我這種批評會讓他們感覺很窘迫,但這會為他們提供一個契機,向社會重申網站備案工作的重要性,并且政府網站應該為其他網站做出表率。他們必須履行這項義務。
北京日報:您認為這件事情對政府部門會有哪些啟示?
周晶波:從被舉報網站所屬的政府機構的態度來看,他們對于相關管理辦法等法規文件很陌生,這說明主管部門在宣傳推廣上有所欠缺。今后再推出法規文件時,主管部門不妨多考慮如何推動其實施,并且要不折不扣地予以履行。
北京日報:目前您從網民那里聽到了什么反饋?
周晶波:我注意到一個現象值得反思,這就是在網絡討論中主動站出來替主管部門說話的網民比較少。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信產部和其他主管部門做了大量有益工作,辦了很多重要實事,我希望今后政府部門能利用政府網站這個平臺,和大家進行更多雙向溝通,特別是情感的交流,讓更多網民能夠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支持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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