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對前段時間遭到公眾抵制的博客實名制作一讓步,中國互聯網協會一官員近日透露,準備嘗試在網絡世界實行有限實名制,也就是后臺實名制,以平衡個人隱私和公眾利益:當用戶要到博客網站或BBS網站注冊賬號時,需提交身份證、必要證件和真實姓名等。而在前臺,用戶可用自己喜歡的名稱。網民一旦觸犯了法律,隱私將不能再成為隱私,會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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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限實名與之前的純粹實名,有多大區別?正如有網友詼諧地評價說:后臺實名,貌似很溫婉、很寬宏大量。言外之意,除了我,仍然沒人知道你是一條狗,別怕——廢話,怕的就是你。公眾之前所以反對網絡實名制,其實不是害怕自己的實名會被另一個公民看到,而是害怕自己在網絡上的表達,時時處于權力目不轉睛的監控之中,害怕的正是“后臺的那雙眼睛”。雖說“不干壞事怕實名干嘛”,但在網上說話時時被人盯著,這種窺視已經使表達失去了自由的內涵。既然反對實名制反的就是權力監控,“后臺實名”的有限實名制,并沒有改變權力監控的本質。
說實話,筆者一直認為發明實名制的人并不聰明。因為這個制度根本就是個名不副實的花哨玩藝兒,最多只能滿足一下領導干部某種“躲在公民背后洞察一切”的管理幻覺,滿足一下部門領導“誰在網上發帖批評本部門,查查他是誰”的權力幻覺。實名制一個蘿卜一個坑,仿佛可以透明地監控公民的網絡言行,其實這種透明,純粹只是一種幻覺,因為“每個人會不會按照制度預期那樣,都使用自己的實名”,本身就是一個需要監督實施的前提。試想一下,為了保證每個人都用自己的實名上網、實名注冊博客,這需要多大的監督實施成本啊!在整體誠信失范、配套制度缺失的環境下,監管者預期中的那個實名制,根本難以實現。就像老鼠防貓,給貓戴上鈴鐺當然是防貓的絕妙主意,可誰去給貓戴上鈴鐺呢?實名制確實有“透明監管”的功能,可誰去監督每個人都用自己的實名登記呢?在造假技術日益爐火純青的現實中,一個壞人是能很容易鉆過實名漏洞的,真正是“防君子難防小人”。
鼓吹實施實名制的人很理直氣壯,說網絡不實名,導致了不負責任的言論和侵權糾紛,所以要以“一個蘿卜一個坑”的實名制進行約束,促使其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我覺得這個邏輯,倒置了權利與責任的關系。說要以實名制強化公眾博客表達的責任,可先問一下,公眾的博客表達權利,有沒有先得到保障?權利尚未受到保障的情況下就先強調“以實名強化責任”,這種“無權利的責任”,很多時候會成為限制公民表達的借口。
當下部分國人的博客表達呈現出失范狀態,如“口無遮攔地大發一些缺乏理性的言論”,如“利用博客的互動性和廣泛傳播性擾亂社會秩序”等,部分原因正是因為表達權利未受保障而非表達自由過多。
一方面,博客表達的興盛,本身就是其他表達渠道不暢的反映。當其他更正當和理性的表達途徑不能發出自己的聲音時,只能依靠博客這種開放的技術手段;另一方面,言辭不文明、言論偏激、惡意起哄等不負責任的博客表達,很多時候也是表達權受壓抑的產物。不平則鳴,表達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如果這個權利未得到充分保障,公民不負責任、偏激地表達也就有了道德資格。
實際上,無論從實施成本和實施效果來看,保障公眾的表達權利,是讓他們為自己言行負責的最好途徑,外在管制是最蹩腳的手段。如果一個人的表達權利首先受到保障,他不僅會自覺地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在暢所欲言中珍惜自由表達的權利,還會對言論空間的秩序形成一種“共同的利益感覺”,抵制那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損害大多數人自由表達空間。民間會自下而上地進行表達自律,無須權力自上而下地限制。自律內在于自由,有自由才有責任,這才是公共治理應有的制度理性。
退一萬步講,即使非要實行實名制,也首先要防止公權力濫用實名制限制公民表達。后臺實名之下,公權部門是很容易掌握后臺實名信息,打擊那些批評自己的人。要知道,防止權力的腐敗,要永遠先于防公民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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