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卡拉OK版權費收費標準,今天由國家版權局正式公布,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的收費標準為每間卡拉OK包房每天收取12元人民幣。
據悉,為規范卡拉OK經營行業合法使用音樂和音樂電視作品,經國家版權局批準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在廣泛調查分析和與卡拉OK經營者反復溝通后,于7月中旬向國家版權局上報了他們共同擬定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
據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公示的版權使用費標準為:以卡拉OK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按年度繳納卡拉OK使用音樂作品及MV作品的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定價標準為每個包房每天12元(含音樂與MV兩類作品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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