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磊還錢背后
“李德磊一度打算把錢退回去,但在咨詢了有關方面的意見后,他最終還是決定扛下去,因為把錢退回去比要錢還難。”
李德磊是北京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方舟科技承擔的“方舟3號CPU”,是國家863計劃“十五”期間“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專項”中資金額最大的一個項目,國家劃撥的項目資金額高達1538萬元。但原本2003年12月即應到期驗收的該項目,直到如今仍未通過科技部驗收,而李德磊本人卻在多個場合宣布“方舟科技已經放棄CPU”。
在“方舟CPU擱淺” (詳見本報
在該人士看來,李德磊“還錢無門”的困境,恰恰反映出有關方面對“863計劃”的管理尚存在諸多漏洞。再加上此前的“漢芯造假”案(詳見本報
事實上,“863計劃”一度是許多科技人心中的驕傲。
今年6月,科技部副部長馬頌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863計劃”20年來,中國在諸如高性能計算機、第三代移動通信、高速信息網絡、深海機器人與工業機器人、制造業信息化技術、天地觀測系統、海洋觀測與探測、新一代核反應堆、超級雜交水稻、抗蟲棉、基因工程藥物、新材料等一大批世界公認的高技術領域,已經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
輝煌的成就背后,“863計劃”也屢屢受到“有投資無回報”、“研究人員要多少錢給多少錢”、“自主創新的核心競爭力沒有培育出來”等指責。
在今年5月舉行的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有代表甚至直言:“‘863計劃’項目對于科技界誠信的打擊非常嚴重。”
在這樣的背景下,科技部、總裝備部、財政部
這也是自1986年實施“863計劃”以來,科技管理部門第三次修改《“863計劃”管理辦法》。此前兩次分別是1992年和2001年。
“新修訂的《‘863計劃’管理辦法》,也是在為十一五期間的自主創新提供保證,重塑科技界的威信。”一位接近修訂工作小組的人士稱,這次修訂的管理辦法提升了對“863項目”的監督門檻,也是期望從多方面防止“863計劃”項目再度出現有害科技道德和科技威信的事件。
首次引入第三方
上述接近修訂小組的人士表示,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突出了由三部委領導下的4條“管理原則”:明確“863計劃”作為國家重大戰略發展的需求——要鼓勵自主創新等;規范管理政府決策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立項和評估制度;統籌協調項目和專家人才;建立定期第三方評估制度,并將評估結果同研究內容和經費相結合。
“這些管理原則,以前規定沒有這么細,引進第三方評估等政策,還是第一次。”該人士表示。
“863計劃”的評估與監督,是發生“漢芯”事件和“方舟”事件之后,最令業界人士詬病之處。
在今年5月的科協大會上,許多科學家對科學家誠信和科技體制中對科技項目的評估提出批評,認為科技項目結果評估的流程和方式不科學,有的地方是政府說了算,有的是領導人說了算,有的是專家說了算。
“在名與利面前,科學家也是人,如果不建立起誠信體系,科學家不受監督也會造假,也會腐敗。”南京工業大學副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徐南平此前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也表示。
在此之前,“863計劃”項目的評估基本上由各領域專家組成評估小組完成,由于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專業的獨立第三方評估機構參與,因此對于許多并不懂這門技術的人來說,專家組成員的評估就是權威。但是,也因為缺乏第三方的專業評估,地方政府以及項目課題組負責人都有機會對項目的評估產生影響。
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中,相關管理部門表示將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定期對“863計劃”的項目執行情況與績效進行第三方獨立評估,而評估的結果,將作為對研究內容和經費進行調整以及改進和完善計劃管理的重要依據。
這意味著,今后“863計劃”的項目執行情況和進度,都將在獨立第三方的全程監督下,并且管理部門能夠按照評估的結果來調整資金的發放。
同時,在項目的立項、監察、驗收等環節中,除去第三方獨立評估,為該項目專門設立的專家評審組也將從科技專業的角度發揮作用,而與該項目有直接關系的專家組成員則需要采取回避制度。
經費管理細則待字閨中
此外,新管理辦法還打算在科學技術研究上引入信用制度,不僅僅對項目進行全程的信用跟蹤,而且對專家組成員進行全程的信用跟蹤。
項目進行的過程中發現的違紀行為,將記錄入信用檔案,這將影響到項目的資金審批以及今后的項目申請。對于那些嚴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863計劃”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制定比原來更加詳細更加完備的評估與監督制度,目的就在于保障國家給予‘863計劃’科研資金能夠發揮到應有的作用,同時防止以科學的名義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上述人士表示。
但也有人士擔心,如是繁瑣的監督與評估程序,是否會對科研工作的效率造成影響?
據悉,三部委還將就“863計劃”項目經費的具體使用出臺詳細的管理辦法,這將會是科技界對于科技體制改革的另一個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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