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業需謹防“求職陷阱”
2010-12-29 18:23:00 作者: 來源:安徽新華電腦專修學院
進入11月,又到了應屆畢業生們求職的高峰時期。各種各樣的招聘會接踵而來,這里面魚龍混雜。曾多次聽選擇自主就業的畢業生說遇到過“求職陷阱”,還有不少學生在回到就業指導中心重新推薦的時候聲稱自己曾在自主就業的過程中有過“上當受騙”的經歷。那么,我院畢業生在選擇自主就業的過程中怎樣才能規避“求職陷阱”呢?在這里通過以下案例要提醒我院畢業生在自主就業時需謹防的“求職陷阱”,多增強一些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
案例1:“招而不聘”
馬上就要畢業的小張同學最近忙得四腳朝天,在各人才市場不斷趕場,遞出的簡歷大概都有上百份之多,也陸續參加了一些面試,不過最終還是沒有如愿找到工作。小張說:“很多參加招聘會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是小企業借機來做宣傳,還有一些就是走個形式而已。我參加了好多場招聘會,經常能在招聘的企業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場招聘會都有很多人投遞簡歷,怎么可能一直招不到人呢?”
小張的疑問也反映了當前招聘市場上所存在的一些問題。雖然招聘會主辦方會審查企業的招聘資格,但他們也無法確認企業是否真的招人。因此,這些問題還需要我們的畢業生們自身多加注意。在面試前做好充分準備,對企業的情況、招聘職位做全面了解,可以通過網絡查詢,或去相關服務中心咨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以免費時費力,無功而返。
案例2:“變相收費”
小謝是一名電子商務專業畢業的學生,他在網站上發現了杭州某電子公司的招聘信息,在和同學一起投遞了簡歷之后又一起參加了公司的面試。出乎小謝的意料,面試進行得十分輕松愉快,小謝和同學們都很快通過了面試。然后,公司的負責人讓小謝和他的同學交200元的培訓費。小謝和他的同學商量,覺得錢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會在試用期一個月之后返還,于是就交了。交錢之后,公司負責人與小謝他們約好一周后簽訂協議。一周之后,小謝和同學再次來到這家公司所在的寫字樓時卻發現已經是人去樓空了。
這類打著招聘旗號收取培訓費的單位需要警惕,不能因為有些收費不高或者抱著反正最終錢還是會返還給自己的態度就接受單位這樣的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招聘單位不得以招聘為由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因此,不管招聘單位是收取服裝費、培訓費,還是押金,我們的畢業生都應該堅定地說“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變相收費”的公司一般來說規模都不大、流動性強,看起來不十分正規;而且,公司進行的面試一般都比較草率,通過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這樣的公司,我們的畢業生們應該堅決摒棄。
案例3:“虛飾崗位”
畢業生小林在學校學的是環藝專業,畢業的時候她去應聘某裝飾公司的實習設計師崗位,他說招聘廣告上寫明了是招聘實習設計師。經過簡單面試后,小林被錄取了。但當她去報到時,卻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規定,所有員工必須在一線鍛煉一段時間,熟悉整個公司的運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職崗位。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各小區做業務員,每天的工作十分繁瑣,而且公司遲遲不肯確定何時讓小林回到實習設計師崗位上。一段時間之后,小林無法忍受,只好提出辭職。公司以違反合約為由,要求小林支付違約金。
小林的經歷提醒廣大畢業生,在選擇自主就業時一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要敢于向招聘企業詢問工作崗位的一些細節性的問題,如:薪資待遇、具體的工作內容等等。不要一味的被用人單位選擇,要懂得你們也有選擇的權利,就業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一些招聘單位在發布招聘信息時,經常對招聘職位的待遇情況和工作內容做模糊化處理,玩弄“文字游戲”,用一些聽起來職位和待遇都很高的虛職招聘應屆畢業生做業務員。此外,在面試的過程中以及與招聘單位的具體接觸中,我們的畢業生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崗后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案例4:偷換“ 試用期”概念
小羅同學是我院一年制畢業的學生,她四處投遞簡歷,尋找工作的時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電話,該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羅可以在出版社實習三個月并且表現得令人滿意的話,雙方就可以正式簽約。小羅再三考慮,在求職的高峰時期去實習的話,將錯過不少其他求職機會。而且,如何定義“表現得令人滿意”也存在很大的問題,于是就沒有答應。小羅的同學小夏聽說之后,覺得機會難得,于是就聯系了這家出版社。在三個月文字錄入的實習中,小夏天天忙著整理資料與錄入文字,十分認真,工作中也很能吃苦。不過,三個月之后,出版社并沒有與小夏簽約。后來,小夏聽說,出版社只是這段時間的工作比較多,需要幫手,并沒有打算正式與她簽約。
針對此案例,需要告訴同學們的是,這種口頭合約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我院畢業生在選擇自主就業的時候一定要當心,如果因此錯過了招聘的黃金時期,接下來再找工作的話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困難,選擇的余地也會很小,因為很多單位可能都已經招到人了。此外,《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試用期超過六個月,就是明顯的侵權行為。這些,都需要我們的畢業生多加注意。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一定要仔細閱讀勞動合同,尤其是其中關于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細節。在勞動報酬一欄中,要看清考核、獎勵辦法;工作內容一欄中,注意對職位的具體約定;合同期限一欄中,則要注意試用期的期限及相關問題。
案例5:騙取個人信息
畢業生小雪,看著身邊的同學一個個通過網絡應聘工作,她也開始忙著在各大招聘網站上投簡歷。當小雪在某人才招聘網上傳了簡歷后,該網站立刻給她發了封電子郵件讓她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并說這樣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被好單位錄用的機會。于是她便在網站上輸入了自己的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等。可誰料到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小雪經常接到陌生人打來的電話,稱自己是某公司的人事負責人,想錄用她,但這些單位都是在網上查找不到地址的小公司,或者說這樣的單位有可能都不存在。更可氣的是,小雪的手機上從此多了許多廣告短信。她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的個人信息已經泄露出去了,而此時想更改也來不及了。
小雪的經歷可以說是目前很多人都會面臨的煩心事。為了防止自己的個人信息被網絡騙子利用,對于我院自主就業的畢業生來說,首先應選擇一家達到一定規模、能夠為用戶提供全面服務的網站。一般情況下,選擇規模較大、知名度較高、門戶型的招聘網站才是明智之舉。除了相對較為隱私的個人信息應該保密之外,畢業生對于自己所投的就業單位事先也要有初步的了解,并且查詢他人對于該就業單位的評價,再來綜合考慮是否要投簡歷。
以上案例希望能對我院選擇自主就業的學員提供一些幫助,提高他們在自主就業過程中的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避免“求職陷阱”以防上當受騙,從而在求職的道路上一帆風順!
安徽新華電腦學校專業職業規劃師為你提供更多幫助【在線咨詢】
上一篇:為應屆畢業生求職支招
下一篇:應屆畢業生如何打造工作的“敲門磚”